----------------------------------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月24日发布包头新都市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选择入围单位招标公告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228号)
.tableHeader{background-color:#ABCDEF; 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新都市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228号 采购目录: 服务类\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2)、投标单位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注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4)、甲级单位需提供至少5个合同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业绩合同原件,乙级单位需提供至少5个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业绩合同原件;(5)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授权委托人需携带下列有效证件原件进行核验,同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招标网==》 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6)拟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7)甲级单位需提供至少5个合同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业绩合同,乙级单位需提供至少5个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业绩合同。注:投标人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道路、管廊、绿化、电力、PPP项目等各类建设工程的造价咨询服务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7年06月13日 17:0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6月20日 17:00 工作时间 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楼2107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07月05日 10:0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17年07月05日 10:00 开标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非预算单位采购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昆区乌兰道9号 采购人联系人: 包头新都市建设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张涛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519650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包头市弘誉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分行神华国际城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韩静茹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2773316 采购文件: 公告(2).doc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5443042 服务 1 1.0 道路、管廊、绿化、电力、通讯、PPP项目等各类建设工程的造价咨询服务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非预算单位采购、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