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月26日发布包头市青山区青福镇地上物评估公司资质入围项目采购公告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3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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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市青山区青福镇地上物评估公司资质入围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345号 采购目录: 服务类/房地产服务/其他房地产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在内蒙古自治区依法成立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具有房地产估价机构注册证书,要求具有三级及以上评估资质;2、在包头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分所或分支机构须持有所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3、无不良从业记录;4、投标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审核通过,状态为“有效”;5、无行贿犯罪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报名时,报名人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供现场查验,查验后退回)及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三份:(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已年审合格);(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6)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格证书;(7)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7年06月27日 09:0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7月04日 09:00 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昆区包头乐园东门南150米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07月22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政务大厅3楼(建设路与建华南路交叉口南500米) 开标时间: 2017年07月22日 09:30 开标地址: 包头市政务大厅3楼(建设路与建华南路交叉口南500米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青山区青福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 青山区 采购人联系人: 刘银生 采购人联系方式: 1384722286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包钢九中公寓楼503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0171665905250096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西友谊大街支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青山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牛群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2799716 采购文件: 评估公告.docx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5400542 服务 项 1.0 地上物评估公司入围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青山区青福镇人民政府、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