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月26日发布第九一〇医院基本情况汇报片拍摄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福建元丰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九一〇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第九一〇医院基本情况汇报片拍摄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第九一〇医院基本情况汇报片拍摄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JYFCGZ2019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侯 项目联系电话:0595-2809656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九一〇医院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花园路180号第九一O医院 联系方式: 小罗 0595-289190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元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侯 0595-28096567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泉州丰泽区刺桐路富康大厦201室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条件(供应商应逐项提供书面承诺);(2)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谈判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且谈判人拥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谈判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3)谈判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本次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的书面声明 ;(4)谈判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5)提供谈判人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7年资产负债表),依法缴纳税收(提供近三个月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社保等机构出具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的相关材料有效复印件;(6)投标人必须熟悉了解部队情况和要求,有拍摄制作过军队单位汇报片的成功案例及业绩;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9年02月25日 17:43 至 2019年02月2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泉州市丰泽区刺桐路富康大厦201室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项目的为1个合同包(合同包一)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侯 项目联系电话:0595-28096567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12.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2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9年02月25日 17:43 至 2019年02月2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9年03月01日 15: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3月01日 15: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刺桐路富康大厦201室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3月01日 15: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刺桐路富康大厦201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D、附加分: (1)节能、减排、环境标志部分价格扣除标准: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所选用的产品为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注: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选用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在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分项报价表应与开标一览表一起密封),计算出小计及占合同号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指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及清单)。未提供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及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价格扣除。(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国家环保总局和财政部联合最新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强制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不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方法如下: 评标方法 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报价总金额的比例 优惠办法 综合评分法 10%(含10%)至50%(不含50%) 增设附加分,分值=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的5% 50%及以上 增设附加分,分值=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的10% (2)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价格扣除标准: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中小企业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价格扣除标准: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②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a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b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明细表》(该清单格式自拟,清单要能体现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并自行计算出经价格扣除后的评审价格,且必须与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装订在一起)及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不给予价格扣除。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品目号 品名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服务地点 工期 一 一 基本情况汇报片拍摄 1 详见本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生效后15天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