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月27日发布包头机电工业职业学校新能源专业建设项目采购公告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416号)
.tableHeader{background-color:#ABCDEF; 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机电工业职业学校新能源专业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416号 采购目录: 货物类\其他货物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符合机电设备厂家或代理商;制造商具有满足本次招标参数要求的纯电动教学汽车版制造厂家销售授权书,并协办过汽车新能源技能大赛(提供证明材料);(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7年07月03日 14:3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7月10日 14:30 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07月24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 开标时间: 2017年07月24日 09:30 开标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机电工业职业学校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职教园区 采购人联系人: 刘媛媛 采购人联系方式: 525932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24079017892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市开发区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教育局 项目负责人: 杨睿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5199096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机电新能源.docx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3,400,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5467284 货物 批 1.0 序号 模块名称 名称 数量 单位 1 动力电池及电池管理系统实训室 动力电池管理系统仿真实训台 2 套 动力电池管理系统仿真实训台智能教学系统 2 套 2 电机及电机控制系统实训室 电驱动系统仿真实训台 2 套 电驱动系统仿真实训台智能教学系统 2 套 电机 4 套 电机解剖展示 1 套 3 充电系统实训室 交流充电桩仿真实训台 2 套 4 纯电动汽车工学智能课堂 纯电动汽车(比亚迪e5)动力电池管理实训台 1 套 纯电动汽车(比亚迪e5)动力电池管理实训台智能教学系统 1 套 纯电动汽车(比亚迪e5)主控制器实训台 1 套 纯电动汽车(比亚迪e5)主控制器实训台智能教学系统 1 套 纯电动汽车(比亚迪e5)动力电机实训台 1 套 纯电动汽车(比亚迪e5)动力电机实训台智能教学系统 1 套 纯电动汽车(比亚迪e5)电动空调实训台 1 套 纯电动汽车(比亚迪e5)电动空调实训台智能教学系统 1 套 纯电动汽车(比亚迪e5)电控助力转向实训台 1 套 纯电动汽车(比亚迪e5)电控助力转向实训台智能教学系统 1 套 纯电动汽车(比亚迪e5)车身电器实训台 1 套 纯电动汽车(比亚迪e5)车身电器实训台智能教学系统 1 套 5 维修车间 比亚迪E5教学版 1 台 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安全保护及教学辅助系统(秦) 1 台 交流充电桩 2 套 交流充电桩(室外) 2 台 绝缘手套 8 副 耐磨手套 8 副 绝缘鞋 8 双 护目镜 8 副 安全帽 8 副 警示牌 4 件 防护栏杆及隔离带套装 12 根 绝缘防护垫 4 套 数字钳形万用表 4 套 手摇兆欧表 4 套 绝缘测试仪 4 套 电动汽车专用解码器 2 套 绝缘工作台 4 套 电池包拆装升降台 1 个 车辆举升机(龙门式) 3 个 车辆举升机(剪式小剪) 2 个 电机拆装工具套装 4 套 绝缘工具套装 2 套 6 实训室施工布线 线路改造辅材 300 平米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机电工业职业学校、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