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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月27日发布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人民政府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柴家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标)拆除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柴家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标)拆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柴家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标)拆除工程 项目编号:LY201902-0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洪波 项目联系电话:133043035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3877号 联系方式:刘洪波,133043035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贺楠,0431-81668785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招标部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项目编号:LY201902-0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柴家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标)拆除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人民政府,项目资金来自其它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 2.2建设规模:主要涉及牲畜舍及简易棚拆除、大棚及温室拆除、简易隔断房屋拆除、简易彩钢板房屋拆除、砖砌平房及砖混结构平房拆除,砖混结构多层建筑物拆除、钢结构建筑物拆除、围墙及栅栏拆除以及绿化进行拆除,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预算金额:6247053元。 2.4计划工期:2019年3月27日至2019年4月30日,共3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柴家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标)拆除工程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至少连续近六个月的社保和劳动合同相关证明材料,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 3.4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各潜在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月27日至2019年3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与正阳街交汇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招标部报名。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及下列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外省企业入吉备案网页版截图(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社保及劳动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公示页截图(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9)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示页截图(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9年3月20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绿园区政府官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3877号 联系人:刘洪波 电话:1330430350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招标部 联系人:王贺楠 电话:0431-81668785 监督部门:长春市绿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7605030 2019年2月27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至少连续近六个月的社保和劳动合同相关证明材料,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3.4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6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8各潜在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24.705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2月27日 08:30 至 2019年03月0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与正阳街交汇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招标部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月27日至2019年3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与正阳街交汇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招标部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3月2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3月2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与本项目相关的政府采购政策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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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工程 长春市 园区 棚户区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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