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月28日发布兴宁市人民医院异地(整体)搬迁新建项目-桩基础检测项目(不含6#传染科楼)服务采购(重招)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平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兴宁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 兴宁市人民医院异地(整体)搬迁新建项目-桩基础检测项目(不含6#传染科楼)服务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481-201901-404002-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兴宁市人民医院异地(整体)搬迁新建项目-桩基础检测项目(不含6#传染科楼)服务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63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检测服务项目一项。 2、采购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3、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需同时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4、投标人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采购人和采购代理将在上述渠道复查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自查结果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复查结果不一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的复查结果为准。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3月1日至3月7日上午9时至11:30分,下午14:30至17: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自行前往购买】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结果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6、因该项目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投标人及时了解项目现场情况,保证工程质量及按时完成工程任务,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代表自行前往现场勘查。踏勘后由投标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复印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踏勘现场照片,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处出具现场踏勘证明,购买招标文件时出具现场踏勘证明原件,并将原件附入投标文件(第二册)正本内。踏勘现场时间:2019年3月1日至3月7日上午9时至11:30分,下午14:30至17:00分止。踏勘现场单位需提前3小时联系招标代理,招标代理不接受投标单位因人员不齐要求多次踏勘现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826684732 罗工)。 7、投标报名登记表。 ※温馨提示:①供应商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投标人的基本条件,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②已完成报名的投标人请到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3月01日 至 2019年03月07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平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兴宁市兴华路31号华侨大厦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3月20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富奇路135号方跃商厦四楼 十、开标时间:2019年03月20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梅州市梅江区富奇路135号方跃商厦四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3 月 01 日 至 2019 年 03 月 0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罗先生 联系电话:0753-3310203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753-3313169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平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富奇路135号方跃商厦一楼
联系人:涂辉远 联系电话:0753-2273022
传真:0753-2259098 邮编:514000
(三)采购人:兴宁市人民医院 地址:兴宁市兴城官汕西路48号
联系人:肖清平 联系电话:0753-3363518
传真:0753-3363518 邮编:5145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投标报名登记表 发布人:广东平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