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月28日发布翼城县集中供热项目备用弃渣场变更工程招标公告
山西纵之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翼城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对翼城县集中供热项目备用弃渣场变更工程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与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编号:SXZZHZFCG-2019-012 二、项目名称:翼城县集中供热项目备用弃渣场变更工程 三、采购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一包,投标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成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2、计划工期:80日历天。 3、项目预算:14714222.63元 4、工程质量: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四、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外,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与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8、投标人信誉良好,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月28日至2019年3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临汾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信息厅(锣鼓大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500米)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以下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三套(装订成册): (1)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须是项目经理);(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6)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提供二级及以上市政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7)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8)“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9)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结果网页截图;(10)本公告第四条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注:以上资料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售后不退,不邮寄。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3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汾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2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上发布。 八、公告发布期限:2019年2月28日至2019年3月6日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翼城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835733777 代理机构:山西纵之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武先生 联系电话:15582685599
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