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2日发布包头九原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稀土新材料研发中心规划和产品展示厅电梯采购公告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569号)
.tableHeader{background-color:#ABCDEF; 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内蒙古稀土新材料研发中心规划和产品展示厅电梯采购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569号 采购目录: 货物类\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3)投标人须为所投设备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书;(4)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5)投标人是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6)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企业公章)一式二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已年审合格);(3)税务登记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则不需要提供);(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则不需要提供);(5)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书;(6)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7)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7年07月19日 08:3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7月26日 08:31 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27号金地大厦11层招标部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08月09日 10:0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27号金地大厦A座11层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17年08月09日 10:00 开标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会议室 采购人名称: 包头九原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地址: 包头九原工业园区君诚路中段 采购人联系人: 郭志强 采购人联系方式: 521828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815098613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包头市青山支行营业部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杨坤奇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5110078 采购文件: 公告.docx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2,500,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5442730 货物 台 5.0 客梯、货梯、扶梯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九原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