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3日发布包头财经信息职业学校信息化建设电子设备融合系统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645号)
.tableHeader{background-color:#ABCDEF; 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财经信息职业学校信息化建设电子设备融合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645号 招标文件编号: NMGTF-2017-703 采购目录: 货物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2、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本项目的生产或经销资格,能够承担本项目的实施任务; 3、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应具有完成与本项目相应的资金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技术、设备、人员、售后服务能力及良好的银行信誉和财务状况; 6、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三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叁份(盖供应商公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新版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包头财经信息职业学校信息化建设电子设备融合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7年07月26日 17:0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8月02日 17:00(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除外) 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十三层1310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7年08月16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08月16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路东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17年08月16日 09:30 开标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路东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 包头财经信息职业学校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职教园区 采购人联系人: 魏忠东 采购人联系方式: 1535490192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十三层1310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241572381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分行神华国际城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冀国莉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6981858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doc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2,244,46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5644229 货物 1.0 3.84米*1.92米。 集控系统,每个区域拥有专属代码,可对设备进行远程管理。包括设备硬件及定制软件系统,满足日常教学使用等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财经信息职业学校、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