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3日发布包头市九原区教育局幼儿园厨具及幼儿餐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公告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639号)
.tableHeader{background-color:#ABCDEF; 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市九原区教育局幼儿园厨具及幼儿餐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639号 采购目录: 货物类\家具用具\厨卫用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单位,均应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不提交查询结果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所投项目产品生产或经营资格; 4、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来源:十环招标网==》 5、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具有国家相关质量检测部门提供的产品检验报告; 8、具有类似项目销售业绩3个(含3个,须提供合同); 9、能够提供产品和设备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具有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书并且在本地具有售后企业及办事处,需提供本地办事处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 10、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7年07月26日 08:3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8月08日 17:30 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财政局309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 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08月15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沙河一小北校区 开标时间: 2017年08月15日 09:30 开标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沙河一小北校区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九原区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沙河镇沙河街46号 采购人联系人: 杨明先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714835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市九原区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沙河街37号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九原区财政局 项目负责人: 袁潞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7157512 采购文件: 包头市九原区教育局幼儿园厨具及幼儿餐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doc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1,700,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5577293 货物 批 1.0 厨具及幼儿餐具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九原区教育局、包头市九原区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九原区采购中心 2017年0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