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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3月4日发布长春市九台区卡伦湖街道办事处长春市九台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道路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九台区卡伦湖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九台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道路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道路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项目编号:JTZ1902-0227BY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31-8256304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九台区卡伦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卡伦湖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郭先生0431-8256304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宗良0431-88580117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TZ1902-0227BY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九台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道路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已由长春市九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九发改审批字【2019】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市九台区卡伦湖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长春市九台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道路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2.2 招标标段划分及规模:共一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全部内容。 2.4 结构形式:详见图纸 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 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市九台区 2.7 计划开竣工日期为: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5月1日 2.8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2.9 本项目的工程预算为:886.1506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6年-2018年)至少有类似工程业绩一项(执行吉建招〔2017〕6号文件要求: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在本单位缴纳至少1年的社保,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投标申请人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亏损现象。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单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3.8 投标单位有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应由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担任,且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应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全程不得更换,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 拟派出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技术负责人为中级及以上职称),主要管理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9年3月4日至2019年3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窗口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外省企业及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建造师安全考核证、社保证明(提供网址、账号、密码,现场核验),“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网页截图加盖公章(公告期内),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相关证件、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网址、账号、密码,现场核验),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要求以上均为原件,查看后带走,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存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3月27日09时00分,地点为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九台区卡伦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431-82563044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 联 系 人:孙宗良 联系电话:0431-88580117 监督部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3月04日 08:30 至 2019年03月0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3月2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3月2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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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九台 工程 长春市 经济开发区 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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