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4日发布土默特右旗沟门镇人民政府土默特右旗沟门镇2016年农村节能减排项目采购公告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657号)
.tableHeader{background-color:#ABCDEF; 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土默特右旗沟门镇2016年农村节能减排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657号 采购目录: 工程类\专业施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一、二标段供应商投标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状态为“有效”。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三、四标段供应商投标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3)具有国家相关质量检测部门提供的设备相关检验报告;(4)具有履行合同及具备供货保障能力,有良好信誉、能够向采购人提供优良的售后服务;(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投标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一、二标段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企业公章)一式二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若三证合一,提供新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资质证书副本;(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7)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8)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三、四标段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企业公章)一式二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若三证合一,提供新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提供近两年内污水处理整体工程的业绩证明;(6)投标单位为代理商的,出示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7)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土默特右旗沟门镇2016年农村节能减排项目,本项目分四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板申气村、威俊村污水管道敷设工程;二标段为西湾村、庙湾村污水管道敷设工程;三标段为威俊村、板申气村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采购;四标段为西湾村、庙湾村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采购。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7年07月27日 19:0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8月03日 19:00 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土右旗民生大楼东副楼四楼土右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08月17日 10:00 文件递交地址: 土右旗民生大楼东副楼四楼土右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 2017年08月17日 10:00 开标地址: 土右旗民生大楼东副楼四楼土右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人名称: 土默特右旗沟门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沟门镇火盘村 采购人联系人: 王东旭 采购人联系方式: 181****778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815098613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包头市青山支行营业部 行政主管部门: 土右旗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王悦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5110078 18747421800 采购文件: 招标(2017TY-CG087).docx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C 1,000,000.00 B 1,740,000.00 A 5,360,000.00 D 1,000,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5588736 工程 1.0 威俊村污水管道敷设工程 5588753 工程 1.0 板申气村污水管道敷设工程 5588721 工程 1.0 西湾村污水管道敷设工程 5588725 工程 1.0 庙湾村污水管道敷设工程 5588776 货物 1.0 板申气村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 5588784 货物 1.0 威俊村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 5588778 货物 1.0 西湾村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 5588780 货物 1.0 庙湾村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土默特右旗沟门镇人民政府、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