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9-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受采购人的委托,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9-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说明
1、项目编号:JZCF2019-4
2.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9-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定点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
第1包:会计师事务所定点采购,拟确定中标供应商20家;
第2包:资产评估机构定点采购,拟确定中标供应商15家。
4.服务期:三年
5.质量标准:合格
6.项目预算:0.0001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
2. 第1包投标人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第2包投标人须经财政部门备案公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procure.jingyue.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
5. 投标人须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成为注册供应商,请登录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进行注册登记,注册成功后即可参与报名。
6.投标人前来报名时应提供下述文件资料(其中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2投标人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6.3第1包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第2包投标人财政部门备案公告复印件;
6.4投标人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6.5投标人2018年3月至2019年2月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的原件及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6投标人2018年3月至2019年2月缴纳社会保险专用收据和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的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须在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内)。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7“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失信行为的证明材料;
6.8投标人近三年(2016—2018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附“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
三、投标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2.时间:2019年3月5日至11日(节假日除外)9:00-15:30(北京时间)。
3.审查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六楼A区政府采购中心。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登陆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后,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安排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3月26日13: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大楼401会议室。
3.投标文件递交前,投标人必须以转账形式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壹万元(以人民币计)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存入采购机构指定账户,并到采购机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五楼A区机关财务结算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递交手续。(收款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财务结算中心;账号:7770520109000022;开户行:吉林银行福祉大路支行;地址: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不得以其他单位、授权单位或被授权单位的转账作为保证金垫付,不收取现金、存折、外币。(投标人须将转账或汇款凭证同采购机构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一并附入投标文件内,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长春日报》《吉林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净月高新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中心六楼A区
联系人:李春波 联系电话及传真:0431-84532410
邮政编码:130122 网址:http://procure.jingyue.gov.cn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九年三月六日
无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2. 第1包投标人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第2包投标人须经财政部门备案公告;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procure.jingyue.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5. 投标人须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成为注册供应商,请登录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进行注册登记,注册成功后即可参与报名。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E-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3月05日 09:00 至 2019年03月11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网站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网站自行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3月26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3月26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401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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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长春 采购 高新技术产业 财政局 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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