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7日发布内蒙古包钢医院中药熏蒸机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829号)
.tableHeader{background-color:#ABCDEF; 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内蒙古包钢医院中药熏蒸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829号 采购目录: 货物类\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5)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够提供所需产品的生产商或授权经销商(代理商投标的,应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招标网==》 2.必须既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并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具有良好的产品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所投仪器设备必须是原装正品。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7年08月17日 09:0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8月24日 09:00 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09月06日 14:3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17年09月06日 14:30 开标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非预算单位采购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昆区乌兰道9号 采购人联系人: 内蒙古包钢医院+马萍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5***92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0 1716 6910 5250 140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当代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卫生和计划委员会 项目负责人: 王玮琦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6866021 采购文件: 公告8.17.docx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280,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5808392 货物 台 7.0 中药熏蒸机7台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非预算单位采购、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