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7日发布包头市热力总公司造价咨询服务公开资质招标项目采购公告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823号)
.tableHeader{background-color:#ABCDEF; 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造价咨询服务公开资质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823号 招标文件编号: NMGTF-2017-708 采购目录: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投标人投标资格: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在包头市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固定造价从业人员; 5.投标人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应具有完成与本项目相应的资金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技术、设备、人员、售后服务能力及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7.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来源:十环招标网==》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叁份(盖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包头市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营业执照或房产证或租赁合同)、造价工程师及造价员证件(最少有在本单位注册的两个造价师和两个造价员)。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为包头热力总公司提供基本建设、大修、技改等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工程结算审核等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7年08月16日 16:0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8月30日 17:00(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 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1310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7年09月06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09月06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十三层1306室 开标时间: 2017年09月06日 09:30 开标地址: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十三层1306室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友谊大街 采购人联系人: 刘媛 采购人联系方式: 590136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1310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241572381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分行神华国际城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杜文燕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6981858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doc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5569111 服务 项 1.0 2017年9月到2019年9月基本建设、大修、技改等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热力总公司、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