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7日发布土默特右旗公安局购置350兆数字通信对讲机采购公告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834号)
.tableHeader{background-color:#ABCDEF; 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土默特右旗公安局购置350兆数字通信对讲机采购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834号 采购目录: 货物类/其他货物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一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3)投标单位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3)生产厂家须为PDT联盟成员,提供证明文件;(代理商需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4)投标单位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内容:土默特右旗公安局购置350兆数字通信对讲机采购,本项目分两个标段。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一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决定。本法已对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企业公章)一式二份: 一标段:(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则不要提供); (4)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则不要提供);(5)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6)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二标段:(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则不要提供); (4)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则不要提供);(5)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6)生产厂家须为PDT联盟成员,提供证明文件;(代理商需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7)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7年08月17日 15:0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8月24日 15:00 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27号金地大厦11层招标部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09月08日 10:00 文件递交地址: 土右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右旗民生大楼东附楼四楼) 开标时间: 2017年09月08日 10:00 开标地址: 土右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右旗民生大楼东附楼四楼) 采购人名称: 土默特右旗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 土默特右旗公安局 采购人联系人: 何文印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694698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815098613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包头市青山支行营业部 行政主管部门: 土右旗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杨坤奇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5110078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doc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B 187,500.00 A 294,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5820260 货物 台 1.0 第一标段:中兴PH790型号数字手持台50部 每部4300元 ,中兴PM790型号数字基地台10部 每部6780元,配套专用耳机40个 每个280元,共计294000元。第二标段:摩托罗拉D5235型号数字手持台30部,每部4950元,采购摩托罗拉D5235型号数字车载台6部 每部6500元,共计187500元。 5820262 货物 台 1.0 第一标段:中兴PH790型号数字手持台50部 每部4300元 ,中兴PM790型号数字基地台10部 每部6780元,配套专用耳机40个 每个280元,共计294000元。第二标段:摩托罗拉D5235型号数字手持台30部,每部4950元,采购摩托罗拉D5235型号数字车载台6部 每部6500元,共计187500元。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土默特右旗公安局、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