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7日发布达茂联合旗新闻传媒中心移动虚拟演播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840号)
.tableHeader{background-color:#ABCDEF; 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达茂联合旗新闻传媒中心移动虚拟演播室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840号 采购目录: 货物类\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节目制作和播控设备\电视录制及电视播出中心设备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2)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取得代理权或授权的证明文件) ,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本次招标内容;(4)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叁份(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2)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税务登记证副本;(6)代理商(取得代理权或授权的证明文件)。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来源:十环招标网==》 注:投标人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液晶监视器、硬盘录像机、主机光纤模块等演播室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7年08月18日 09:0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8月25日 09:00 工作时间 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楼2107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09月07日 10:0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楼2113室 开标时间: 2017年09月07日 10:00 开标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楼2113室 采购人名称: 达茂旗新闻传媒中心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达茂旗 采购人联系人: 阿伊拉贡 采购人联系方式: 1384739791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402561911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市传媒大厦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达茂旗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韩静茹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2773316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1).docx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400,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5822709 货物 1.0 电视录制及电视播出中心设备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达茂旗新闻传媒中心、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