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8日发布包头市冬季奥林匹克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节能评估报告招标公告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865号)
.tableHeader{background-color:#ABCDEF; 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市冬季奥林匹克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节能评估报告招标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865号 采购目录: 服务类\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其他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2)投标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3)供应商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咨询相关行业甲级资质证书且在人员、技术、设备等方面资信良好;(4)投标人近三年内须具有与招标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5)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组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 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8)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报名时需携带以下(1)-(7)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如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企业资质证书;(4)组织机构代码证; (5)税务登记证;(6)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7年08月24日 14:3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8月31日 14:30 工作时间 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09月14日 10:0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西侧) 开标时间: 2017年09月14日 10:00 开标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西侧)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 稀土发开发区黄河路城乡建设委员会大厦802 采购人联系人: 王晓志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522056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402561911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市传媒大厦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张燕妮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2773316 采购文件: 冬季奥林匹克环评、能评招标公告.doc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100,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5829649 服务 1.0 包头市冬季奥林匹克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节能评估报告招标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