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8日发布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智慧交通警务亭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860号)
.tableHeader{background-color:#ABCDEF; 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智慧交通警务亭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860号 招标文件编号: DHNMGTF-2017-801 采购目录: 货物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投标人投标资格: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够承担本招标项目实施任务; 3、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壹级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4、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应具有完成与本项目相应的资金能力及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叁份(盖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包括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智慧交通警务亭的设计、供货、运输、装卸、交货及验收、安装、调试、系统集成、技术资料的提交、技术培训、备品备件、维护和保养等售后服务与跟踪服务一体化。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7年08月22日 10:0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8月29日 10:00(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除外) 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1310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7年09月12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09月12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17年09月12日 09:30 开标地址: 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钢铁大街 采购人联系人: 张宏伟 采购人联系方式: 1535490192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1310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020006471900652832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工商银行北京站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杜文燕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6981858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doc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17,160,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5749937 货物 个 33.0 智慧交通警务亭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