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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3月11日发布黑龙江茅兰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8年茅兰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黑龙江茅兰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8年茅兰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2018年茅兰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DHZB-HLJ-190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8-88035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黑龙江茅兰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地址:嘉荫县 联系方式:王先生0458-88035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女士0451-82418096转8202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235号综合楼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项目名称:2018年茅兰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设备采购 二、招标编号:DHZB-HLJ-19015 三、资金性质:预算内资金 四、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2018年茅兰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设备采购 用途:补助资金设备采购 数量:共1批 简要要求:保护区遥感监测平台、市电监控点位、市电卡口点位、太阳能卡口点位、监控平台及存储设设备、机房及控制室设备、云平台、数据传输专线等(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1110600.00元人民币 项目交货期:合同签订后至2019年08月31日 五、交货地点:黑龙江茅兰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招标相应内容。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设备和经济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约记录。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如有不良信用记录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1.0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3月11日 08:30 至 2019年03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235号综合楼4楼投标登记处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2019年03月11日至2019年03月1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3时00分至16时00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02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4月02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235号综合楼4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日 期:2019年03月11日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黑龙江茅兰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对2018年茅兰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18年茅兰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设备采购 二、招标编号:DHZB-HLJ-19015 三、资金性质:预算内资金 四、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2018年茅兰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设备采购 用途:补助资金设备采购 数量:共1批 简要要求:保护区遥感监测平台、市电监控点位、市电卡口点位、太阳能卡口点位、监控平台及存储设设备、机房及控制室设备、云平台、数据传输专线等(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1110600.00元人民币 项目交货期:合同签订后至2019年08月31日 五、交货地点:黑龙江茅兰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指定地点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招标相应内容。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设备和经济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约记录。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如有不良信用记录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2019年03月11日至2019年03月1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3时00分至16时00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235号综合楼4楼投标登记处。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每包,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如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报名,并追究其一切法律责任。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04月0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投标及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235号综合楼4楼开标室 十一、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采购单位:黑龙江茅兰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地址:嘉荫县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58-8803507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235号综合楼4楼 邮政编码:150000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451-82418096转8202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来源:黑龙江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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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黑龙江 自然保护区 招标公告 管理局 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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