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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3月11日发布黑龙江省绥化高速公路管理处—沥青混凝土路面裂缝灌注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绥化高速公路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黑龙江省绥化高速公路管理处—沥青混凝土路面裂缝灌注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化高速公路管理处—沥青混凝土路面裂缝灌注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DY-190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鹏 项目联系电话:1868685334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绥化高速公路管理处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乐业镇 联系方式:吕鹏1868685334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先生0451-55576105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5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鹤哈高速K291+501-K456+390,绥北高速K0+000-K140+500。采用改性沥青灌注横缝305808m, 纵缝及不规则裂缝灌注采用改性乳化沥青灌注224335m。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A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0.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3月11日 09:00 至 2019年03月15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58号(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一楼)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包括身份证、职称证、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项目总工证书原件(包括身份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信用评价网上截图、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0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4月0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58号(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绥化高速公路管理处—沥青混凝土路面裂缝灌注工程项目已由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以《关于沥青混凝土路面裂缝灌注工程施工招标方案的批复》(黑高管发〔2019〕39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绥化高速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2019年省财政资金计划,招标人为黑龙江省绥化高速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绥化高速公路负责管养的公路全部为高速公路,累计里程达到310.288km,具体情况为:鹤哈高速哈尔滨至伊绥界段、绥北高速绥北界至绥化段采用改性沥青灌注横缝305808m,鹤哈高速哈尔滨至伊绥界段、绥北高速绥北界至绥化段纵缝及不规则裂缝灌注采用改性乳化沥青灌注224335m。 2.2建设地点及规模:鹤哈高速K291+501-K456+390,绥北高速K0+000-K140+500。采用改性沥青灌注横缝305808m, 纵缝及不规则裂缝灌注采用改性乳化沥青灌注224335m。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4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需满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及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公路发【2010】65号的相关规定: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安全目标:工程施工过程中无人员伤亡,安全生产零事故。 2.5计划工期:开工日期 2019年 4月 5 日,交工日期 2019 年 5 月 30 日,总工期56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次工程施工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和标段划分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标段 起讫桩号 主要工程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 A1 K291+501-K456+390 K0+000-K140+500 改性沥青灌注横缝305808m, 纵缝及不规则裂缝灌注采用改性乳化沥青灌注224335m 180.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要求: A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施工特级、施工一级及交通工程资质企业的投标人,未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的,或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不一致的(如投标人企业名称发生合法变更,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2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4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完成的项目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A1标段: 近五年独立完成至少3个单项合同在500万元及以上高速公路路面工程(含高速公路路面大、中修,改(扩)建工程)施工项目。 业绩要求在交通运输部网站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qy.hljjt.gov.cn/)”中能够查询到。 3.1.3财务要求: A1标段: 1、近三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得少于500万元; 2、营运资金(2017年流动资产-2017年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总和不得少于100万元。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进行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17年度公路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17年度全国公路从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施工单位提出的投标申请;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根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中国人民解放军黑龙江省军区政治部等32家单位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黑高法[2017]7号)文件,本次招标将对列入“信用龙江网、黑龙江政务服务网”等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单位)限制投标; 3.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黑龙江”网站(www.hlj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近三年有行贿犯罪情况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详见附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3月11日至2019年3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至15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58号(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一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包括身份证、职称证、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项目总工证书原件(包括身份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信用评价网上截图、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考察。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在收到澄清与修改后于24小时内向招标代理发送回执确认。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4月1日上午9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58号(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大厅)。招标人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6.3投标人应对所投标段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A1标段人民币3.6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递交截止日期:2019年3月31日15时。投标人应确保上述款项在此日期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上,并将投标保证金(转账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或其收据的彩色扫描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 6.4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逾期送达以及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上发布。 8.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上进行公示。 将公示以下内容: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黑龙江省绥化高速公路管理处纪检监察室 电话:0451-55228464 招 标 人:黑龙江省绥化高速公路管理处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乐业镇 联 系 人:吕鹏 电 话:18686853345 邮 箱:47837106@qq.com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58号 邮政编码:150090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0451-55576105 电子邮箱:dayingzhaobiao@163.com 保证金账户: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哈尔滨南岗支行 帐 号:166487053323 联 行 号:10426100440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媒体曝光或被有关部门处罚; 3、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4、在最近三年中,投标人不得存在在交通运输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黑龙江省其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处于处罚有效期或通报批评的情况; 5、没有被交通运输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而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6、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7、根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中国人民解放军黑龙江省军区政治部等32家单位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黑高法[2017]7号)文件,本次招标将对列入“信用龙江网、黑龙江政务服务网”等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单位)限制投标; (以上材料需要投标人出具关于信誉的承诺函,承诺书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8、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17年度公路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17年度全国公路从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施工单位提出的投标申请;(信用评价截图) 9、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黑龙江”网站(www.hljcredi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络截图) 10、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情况。(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为准,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 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在岗要求 适用标段 项目经理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8年以上工作经验,近5年(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A1 项目总工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10年以上工作经验,近5年(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商务和技术得分也相等的,则以其财务能力中过去三年(2015-2017年)的年平均营业额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的方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符合招标文件1正3副要求。 (12)投标文件列出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承诺函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7)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1正3副要求。 续上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③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④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⑤为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⑥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⑦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⑧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⑨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⑩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4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它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黑龙江”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近三年有行贿犯罪情况。(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为准,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 ⑦投标人在近三年中在合同中有违约、被驱逐出现场、因其他原因而被废除合同的情况; ⑧投标人在近三年中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及招标人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相关资料与该名录完全一致。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 (10)投标人不存在串通投标的情形; (11)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40分 项目管理机构20分; 履约信誉15分 施工业绩15分 财务能力5分 企业资质5分 具体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附件(第一个信封评分标准)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3.2.4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 4 名通过详细评审 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5.1当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超过4名时,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评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投标人在第一个信封综合得分相等时,按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17年度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17年度全国公路从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企业所在省份结果)中取得信用等级高的优先;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17年度施工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17年度全国公路从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企业所在省份结果)等级也相同的,按投标人业绩得分高且数量多的优先,若业绩得分相同且业绩数量相等的,按投标人年平均营业额高的优先。 当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3名且没有超过4名时,不再进行评分。 3.5.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评审后,按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评标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当投标人的评标价相同时,按投标人在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排名的先后次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3.5.3 (1)评标委员会有权根据投标人的报价情况,要求投标人提供证明其报价不低于成本价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应根据自己投标报价情况判断,如果价格低于A值的,应当对相应投标报价作出书面说明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详细的清单预算等),开标时随时准备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审查,不需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A=【(最高投标限价×0.85)+(通过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且范围在最高投标限价×0.9(含本数值)至最高投标限价×0.8 (含本数值)之间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2 3.5.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评审后,某个标段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5.5若存在关联关系的监理单位与施工企业在中标后形成监理与被监理关系,招标人将选择施工投标人为中标单位,取消施工监理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评标办法附件: 第一个信封评分标准 A1标段: 条 款 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2(1) 施工 组织 设计 40 施工总体计划 10 ①项目进度计划、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一般的,得6分; ②项目进度计划、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好的,得6(不含)~8分; ③项目进度计划、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好的,得8(不含)~10分。 针对所申请项目的施工特点、难点的技术方案 15 ①所申请标段的技术方案、工艺、内容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一般的,得9分; ②所申请标段的技术方案、工艺、内容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好的,得9(不含)~12分; ③所申请标段的技术方案、工艺、内容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好的,得12(不含)~15分。 质量、安全、环保、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 15 ①质量、安全、环保、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一般的,得9分; ②质量、安全、环保、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好的,得9(不含)~12分; ③质量、安全、环保、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好的,得12(不含)~15分; 2.2.2(2)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20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10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得6分; ①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加2分; ②项目经理每增加一个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经历,加1分,最多加2分。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1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得6分; ①取得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加2分; ②项目总工每增加一个类似项目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经历,加1分,最多加2分。 2.2.2(3) 履约信誉 15 履约信誉 及信用评价 15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得9分,加分情况如下: ①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17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17年度全国公路从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企业所在省份结果)中取得A级的投标人,加3分; ②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17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17年度全国公路从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企业所在省份结果)中取得AA级的投标人,加6分。 2.2.2(4) 施工业绩 20 近五年业绩 20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12分,加分情况如下: 在业绩最低要求基础上,每增加1个单项合同在500万元及以上高速公路路面工程(含高速公路路面大、中修,改(扩)建工程)施工项目,加2分,最多加8分。 2.2.2(5) 财务 能力 5 近三年年平均营业额及2017年营运资金 5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得3分,加分情况如下: ①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2017 年)年平均营业额每增加500万元人民币,加1分,最多加1分。 ②投标人2017年营运资金每增加50万元人民币,加0.5分,最多加1分。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来源:黑龙江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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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绥化 黑龙江省 沥青 裂缝 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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