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11日发布九原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6032号)
.tableHeader{background-color:#ABCDEF; 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九原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6032号 采购目录: 货物类\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此外,供应商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 (2)具有所投项目生产或经营资格; (3)供应商需提供主要设备(软件/硬件)的厂家授权书原件; (4)投标人所投设备必须是原装正品。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7年09月18日 10:4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9月25日 10:40 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10日 10:00 文件递交地址: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 开标时间: 2017年10月10日 10:10 开标地址: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 采购人名称: 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 沙河镇沙木佳路 采购人联系人: 逯瑞杰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71***0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0 1716 6910 5250 140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当代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九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王玮琦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6866021 采购文件: 公告9.18.docx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2,100,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5941391 货物 批 1.0 科技法庭设备等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18日
来源:内蒙古政府采购网
------------------------------------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公告 法庭 项目编号 设备采购
上一篇: 3月11日发布福建省云霄气象局120KVA柴油发电机组竞争性谈判公告
下一篇: 3月11日发布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花庄宴会厅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内蒙古政府采购网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9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9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