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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3月11日发布2019-2021年度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及辅助性(技术性)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的委托,对 2019-2021年度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及辅助性(技术性)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00-201903-102259-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9-2021年度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及辅助性(技术性)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400,000 四、采购数量:3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编号:GZCY2019FG02001。 2.项目名称:2019-2021年度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及辅助性(技术性)服务项目。 3.项目内容(采购人需求):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及辅助性(技术性)服务。详见《采购人需求》。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六、供应商资格: (一)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人当年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①设备的清单②技术人员的名单③用工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①社会保险登记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则不需提供) ②2019年1至2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③2019年1至2月的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外,还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并同时加盖分公司及总公司的公章。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甲级资质, 且证书合格有效;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 5.公平竞争承诺书;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外,还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并同时加盖分公司及总公司的公章。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营业执照应已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年度报告(如:投标人盖章的《商事登记信息》等证明材料,按投标人注册当地工商行政部门规定执行)。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无需提交此资料);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则不需提供); (6)如非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期限内将招标文件费汇入我司帐号(见下),并将汇款凭证、报名及购买文件登记表及以上资料扫描(均须加盖公章)发至我司邮箱(gzcyzb888@163.com)或邮寄至我公司(报名咨询电话020-22263173)。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必须于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本采购项目只接受已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3月12日 至 2019年03月21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环市东路450号华信中心11楼110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02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环市东路450号华信中心11楼1108室 十、开标时间:2019年04月02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环市东路450号华信中心11楼1108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3 月 12 日 至 2019 年 03 月 1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刘小姐 联系电话:020-22263173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林荣伟 联系电话:020-8382953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环市东路450号华信中心11楼1108室
联系人:徐位安 联系电话:020-22263171
传真:020-87697665 邮编:510075
(三)采购人:广州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85号6楼
联系人:林健辉 联系电话:020-83827388
传真:020-83836141 邮编:5100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1日 ??
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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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工程 辅助性 招标公告 服务项目 轨道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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