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陕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南郊办公楼院内地面停车场等相关附属设施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南郊办公楼院内地面停车场等相关附属设施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SCZC2018-ZB-2851/1
三、采购人名称: 陕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地址:西安市未央路120号
联系人:陕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经办
电话:8768015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21层
联系人:宋沛
电话:029-85257505
传真:029-85257505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南郊办公楼院内地面停车场等相关附属设施工程1项
项目概况: 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南郊办公楼院内地面停车场等相关附属设施工程,包含:家属院东围墙及通道工程、家属院北停车场工程、家属院1#2#楼之间的隔离 、家属院生活区与施工区隔离围墙 。
项目用途: 工期:20天;实施地点: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南郊小区。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南郊办公楼院内地面停车场等相关附属设施工程施工。
采购预算: 130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2、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人授权委托书;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合格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项目经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3-11 17:00:00至2019-03-18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8楼财务部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持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4-02 14: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21层第九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4-02 14: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21层第九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5257505
2、开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4、账 号:102061183160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9-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