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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3月12日发布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煤炭物资东北公司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煤炭物资东北公司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中国煤炭物资东北公司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 项目编号:CEITCL-JL-CZFW-1903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博 ? 项目联系电话:15843105066 0431-8066817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0431-82709266 联系方式:“三供一业”办公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博15843105066 0431-80668171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虹湾国际1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3月12日 09:00 至 2019年03月1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虹湾国际15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0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4月0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虹湾国际15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中国煤炭物资东北公司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EITCL-JL-CZFW-1903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煤炭物资东北公司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已由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长府办发【2016】3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中央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补助、移交集团公司及移交企业。出资比例其中央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补助50%,移交企业集团公司承担30%,移交企业承担2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中国煤炭物资东北公司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 2.2工程概况:中国煤炭物资东北公司共移交3栋住宅楼, 总建筑面积共计2470.4平方米,1处物业用房面积150m²。 2.3建设地点:长春市内。 2.4资金来源:中央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补助、移交集团公司及移交企业,已落实。 2.5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6招标范围:按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长府办发【2016】32号文件要求,结合职工家属区实际情况,详细绘制物业维修改造项目施工设计图(含电子版)提供客观、真实的施工图纸;主要包括住宅楼维修工程、室外附属工程、道路绿化工程等;主要维修项目包括外墙涂料、室内楼道墙面大白、楼梯栏杆维修、楼道内公共门窗维修、园区道路管井、屋面防水、雨排水井等维修、园区环境绿化修补、园区监控、物业服务用房及监控室等维修改造项目等,按照相关工业和民用建筑、市政规划等国家设计规范,完成项目施工图、现场服务(含设计变更)及后续服务(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等工作。如本项目需要测量,由中标单位自行完成测量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如本项目在施工中需新增项目、变更设计等由中标单位负责出图,设计费用不增加。 2.7服务期限: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完成所有设计工作。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应建筑类别的设计规范和标准,并且图纸能通过相关审查部门的审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均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能力。 3.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3近三年(2016年-2018年)有类似业绩。 3.4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应具有财务审计报告。 3.5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8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9投标人应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企业信誉须良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3月12日至2019年03月1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虹湾国际15楼招标一部)。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持带有二维码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近三年(2016年-2018年)有类似业绩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加盖公章(包含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法人); (9)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行为记录或失信行为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10)外阜入吉企业需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 查询的入吉证明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注:上述相关资料的复印件需清晰易于辨认,且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2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4月04日09时30分,地点为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虹湾国际15楼)。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北京大街177号 联系人:“三供一业”办公室 电 话:0431-82709266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虹湾国际15楼 联系人:李博 电 话:15843105066 0431-80668171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公告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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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长春市 施工图 招标公告 国有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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