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从其企业基本账户拨付到托管账户。投标结束后,托管账户开户行将投标保证金退回到原拨付账户。 2.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 3.投标保证金须至少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1 工作日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至下列任一帐户: (1)户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00000798122822400122038 开户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行 号:4024 9700 2016 或(2)户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5010944600026001827 开户行:中原银行鹤壁分行营业部; 行 号:3134 9707 8006 4.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无需办理任何关于保证金的手续(换收据等),只需将《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银行转账凭据或银行回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做入响应文件中即可。 注意 :办理汇款时务必在附言或摘要中写明项目和名称。投标人需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段内的银行处理业务时间以及节假日等客观因素,确保在工作日及时汇出并保证按时到账;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一致。 5. 退投标保证金:代理机构提交退还保证金通知书后,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0392-3362010)申请退回投标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