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14日发布长春市朝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朝阳区公共机构垃圾分类试点项目-开运街垃圾分类转运处置中心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朝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朝阳区公共机构垃圾分类试点项目-开运街垃圾分类转运处置中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朝阳区公共机构垃圾分类试点项目-开运街垃圾分类转运处置中心项目 项目编号:ZCT-[2019]-02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 项目联系电话:1564323430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朝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旷达路593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刘华,电 话:1590441446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曹工,电 话:15643234303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社区A座1608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编号:ZCT-[2019]-02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朝阳区公共机构垃圾分类试点项目-开运街垃圾分类转运处置中心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采购人(项目业主)为长春市朝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朝阳区公共机构垃圾分类试点项目-开运街垃圾分类转运处置中心项目 2.2 招标编号:ZCT-[2019]-020 2.3 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45天 2.5 建设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2.6 最高投标限价:2693412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6年-2018年)完成过同类或类似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人员要求: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14日至2019年3月2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下列证件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8室)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开户许可证; (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及无在建证明;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身份证及无在建证明; (6)不亏损的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就近年份审计报告); (7)近三年(2016年-2018年)至少一项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8)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派授权委托人办理投标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2019年4月8日下午13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5楼会议室(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朝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联系人:刘华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旷达路593号 电 话:15904414465 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社区A座1608室 联系人:曹工 电 话:15643234303 监督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230402 2019年3月14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6年-2018年)完成过同类或类似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人员要求: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无在建工程;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4 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7 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69.341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3月14日 09:00 至 2019年03月2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8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08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4月08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5楼会议室(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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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朝阳区 垃圾 长春市 项目 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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