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14日发布包头市东河区教育局购买校园保安服务采购公告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6172号)
.tableHeader{background-color:#ABCDEF; 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市东河区教育局购买校园保安服务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6172号 采购目录: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来源:十环招标网==》 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相关部门颁发了“保安服务许可证”的保安服务公司。(3)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4)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为“有效”状态。注:投标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保安许可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未在采购中心报名登记且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7年10月10日 14:3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17日 14:30 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东河区财政局3楼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 0.00 答疑会时间: 2017年10月17日 15: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02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东河区和平路财政局4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17年11月02日 09:30 开标地址: 包头市东河区和平路财政局4楼会议室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东河区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 东河区和平路192号 采购人联系人: 成国文 采购人联系方式: 616606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市东河区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东河区和平路中段11号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东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杨晓霞 高瑞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6933963 采购文件: 公开招标公告11.docx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5,156,16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5933693 服务 人 262.0 校园保安服务262人,每人每月1640元。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东河区教育局、包头市东河区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东河区采购中心 2017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