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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3月15日发布固阳县人民法院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6231号)
.tableHeader{background-color:#ABCDEF; 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固阳县人民法院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6231号 采购目录: 货物类/通用设备/办公设备/其他办公设备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4. 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原件且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1.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若三证合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3. 授权人身份证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投影仪、小间距彩屏、会议室条幅屏等信息化设备(详见技术参数)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7年10月16日 17:35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23日 17:35 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30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06日 15:0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 开标时间: 2017年11月06日 15:00 开标地址: 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 采购人名称: 固阳县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固阳县金山镇团结巷5号 采购人联系人: 申学利 采购人联系方式: 812230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402561911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市传媒大厦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韩静茹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2773244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doc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1,650,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6183560 货物 1 1.0 申请购置投影仪、小间距彩屏、会议室条幅等信息化设备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固阳县人民法院、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