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16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宁乡市税务局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宁乡市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宁乡市税务局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宁乡市税务局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HNXXZG2019-9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海军 项目联系电话:1397317370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宁乡市税务局 地址:长沙市宁乡市玉潭街道三环北路318号 联系方式:吴海军,139731737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康艳、陈永骏 0731-8445226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沙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即: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劳务派遣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2.0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3月15日 09:30 至 2019年03月2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等原件;《劳务派遣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0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4月0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会议室(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 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来源:湖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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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宁乡 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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