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17日发布国道210线满都拉口岸至白云鄂博段公路和国道331线乌兰敖包至乌珠尔公路(含巴彦敖包支线)水土保持监测项目招标公告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6264号)
.tableHeader{background-color:#ABCDEF; 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国道210线满都拉口岸至白云鄂博段公路和国道331线乌兰敖包至乌珠尔公路(含巴彦敖包支线)水土保持监测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6264号 采购目录: 服务类\其他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三)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四)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招标网==》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7年10月20日 14:3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27日 17:00 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10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 开标时间: 2017年11月10日 09:30 开标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公路局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 采购人联系人: 张林刚 采购人联系方式: 716087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24079017892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市开发区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邢瑞芳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5199096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监测).docx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870,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6183184 服务 项 1.0 国道210线满都拉口岸至白云鄂博段公路和国道331线乌兰敖包至乌珠尔公路(含巴彦敖包支线)水土保持监测项目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公路局、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