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17日发布包头市东河区东河景区管理处河道清淤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6322号)
.tableHeader{background-color:#ABCDEF; 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市东河区东河景区管理处河道清淤项目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6322号 采购目录: 工程类\构筑物施工\环保工程施工\其他环保工程施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招标内容,须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3)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4)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叁份(1)授权委托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道路运输许可证; 注:投标人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河道清淤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7年10月27日 10:2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03日 10:20 工作时间 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楼2107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16日 14:3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17年11月16日 14:30 开标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东河区东河景区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 东河区滨河东路鼎太风华8号 采购人联系人: 张译文 采购人联系方式: 1560472113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402561911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市传媒大厦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东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韩静茹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2773316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15).doc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1,013,139.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6197027 工程 1 1.0 河道清淤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东河区东河景区管理处、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