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18日发布包头交管支队东兴大队下设一、三中队及公安检查站空气源供热设备采购及安装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6395号)
.tableHeader{background-color:#ABCDEF; 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交管支队东兴大队下设一、三中队及公安检查站空气源供热设备采购及安装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6395号 采购目录: 货物类\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一)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必须既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并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提供“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单位查询结果截图;(4)本项目只接受空气源供热设备生产商进行投标,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工业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化学清洗证;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7年11月03日 11:4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10日 11:40 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24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17年11月24日 09:30 开标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钢铁大街 采购人联系人: 王志刚 采购人联系方式: 189****699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0 1716 6910 5250 140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当代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王玮琦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6866021 采购文件: 政采2017-395 锅炉.doc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1,100,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6242537 货物 项 1.0 东兴一中队、三中队空气源锅炉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