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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3月18日发布安阳新型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安阳新型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已由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安阳县铜冶镇人民政府。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相应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2、项目采购概况 2.1项目名称:安阳新型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二次) 2.2采购编号:殷公开-2019-5 2.3项目实施机构:安阳县铜冶镇人民政府 2.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5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2.6项目全生命周期:特许经营期 30 年(含建设期 10个月),自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政府与项目公司正式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之日开始。 2.7投资概算:项目建设投资估算为 10034.42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375.54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915.59万元,预备费 743.29 万元。 2.8项目内容: 污水处理厂总用地面积 92.67 亩,项目建成后,设计规模 2.0 万m3/d,近期(2020年)实际运营处理规模1.0万m3/d,远期(2025年)新增设备后达到2.0万m3/d 处理规模。 2.9运营范围:新型化工产业园区酚氰废水和普通工业废水及循环水定排水。 2.10项目地点:安阳县铜冶镇富家沟祥瑞机械厂。 2.11项目回报机制:使用者付费。 2.12运作模式:建设—运营—移交(BOT)。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联合体投标的,均须符合并提供)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代码证。■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应当提供法人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6)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3.2资质要求: 供应商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至少一方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低于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成员不得作为施工方)。 3.3财务要求: 供应商提供金融机构出具的不低于1.1亿元人民币的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各方总和为准)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需在投标前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指定牵头人,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承诺联合体各成员就本项目全过程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要明确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项目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 (6)中标后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职责及出资比例等不得随意改变。如改变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但联合体的变化,不得影响其履行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设计、投融资、建设及全部设施运营维护的职责和义务;如果影响了联合体履行这些职责和义务,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特许经营期,并依法追究联合体的经济、法律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3月18日—2019年3月26日。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方式:网上下载;登陆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ayggzy.cn/index_ay),完成用户注册后、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政府采购”系统,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份(售后不退)。开标现场交纳至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另须单独准备一份营业执照复印件) 4.4未按上述规定下载招标文件并到开标现场缴纳相关费用的,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事宜 本次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电子交易方式在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5.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19年4月8日09时00分。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于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上传递交、并由供应商在规定时间远程解密。 5.3开标地点(管理员网上操作地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一室(安阳市高新区文昌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向南300米路西东风路342号)。 6.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期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阳县铜冶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阳市殷都区(安阳县)铜冶镇 联系人:程先生 电 话:13937287308 采购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316号3幢6层22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5565157356 9.网上电子交易提示 9.1 注册:供应商完成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等网上电子交易。 9.2 获取招标文件:按本章第4条“招标文件的获取”办理。 9.3保证金缴纳及绑定: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缴纳并绑定,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9条“投标保证金”执行,否则将会评定为无效投标。 9.4响应文件编制: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内按“安阳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编制,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15条“响应文件的编制”执行,否则将会评定为无效投标。 9.5响应文件递交: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并签名及加密,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执行,否则将会评定为无效投标。 9.6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需在开标前登录“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投标方)”并进入本项目相匹配的网上开标室,在规定时限内解密响应文件,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五、开标和评标”、第24条“ 开标”执行,否则其投标将不能被接受。 9.7 望供应商充分熟悉网上电子交易操作流程、以便有效投标。
来源:河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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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安阳 污水处理 招标公告 产业园 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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