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19日发布东河区公安局看守所外围工程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6412号)
.tableHeader{background-color:#ABCDEF; 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分局看守所外围工程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6412号 采购目录: 工程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具有本项目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经检察机关查询并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4)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为“有效”状态。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7年11月09日 09:0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16日 11:00 工作时间 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一宫家具广场7楼701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答疑会时间: 2017年11月16日 15: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30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第三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17年11月30日 09:30 开标地址: 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第三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分局 采购人地址: 东河区和平路3号 采购人联系人: 徐磊 采购人联系方式: 262803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恒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175号汇商广场13028号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49217714871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芳汀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东河公安分局 项目负责人: 闫瑛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3015042392 采购文件: gaga.doc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2,515,316.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6226903 工程 项 1.0 看守所外围工程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分局、内蒙古恒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恒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