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19日发布包头市昆都仑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昆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区域无人机航空拍摄服务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6408号)
.tableHeader{background-color:#ABCDEF; 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昆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区域无人机航空拍摄服务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6408号 采购目录: 服务类\其他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 “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已年审合格);(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开户许可证(副本); (6) 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7)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注:需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和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三份: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7年11月08日 10:0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15日 10:00 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包头市昆区包头包头乐园东门南150米)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28日 14:3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政务大厅3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17年11月28日 14:30 开标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政务大厅3楼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昆都仑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 昆区黄河大街 采购人联系人: 单主任 采购人联系方式: 1804720070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包钢九中公寓楼503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0171665905250096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西友谊大街支 行政主管部门: 昆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徐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2799716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docx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900,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6172705 服务 项 1.0 无人机航空拍摄服务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昆都仑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