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19日发布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清远艺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25-201902-401001-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95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 1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项目 1,950,000.00元 2、采购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所属期为2018年1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8年1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收入支出表)。】 (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18年1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5)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6)投标承诺书原件。 2、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3、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且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报名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报名期间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土地规划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提交1-4项(若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在网上进行年检的,或国家税务登记证已转换为电子证书的,则需提供网上打印的证书;或已办理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若已完成三证合一工作,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 (4)土地规划乙级(或以上)资质; (5)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6)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3月20日 至 2019年03月26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清远艺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丽晶豪庭2栋603)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09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丽晶豪庭2栋603 十、开标时间:2019年04月09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清远市丽晶豪庭2栋603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3 月 20 日 至 2019 年 03 月 2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孔小姐 联系电话:0763-388645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唐小姐 联系电话:0763-8718166 (二)采购代理机构 :清远艺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丽晶豪庭2栋603 联系人:徐钊华 联系电话:0763-3886460 传真:0763-3886460 邮编:511500 (三)采购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 联系人:韦剑锋 联系电话:0763-8718113 传真:0763-8718081 邮编:5132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清远艺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