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21日发布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高清数字化法庭专用庭审软件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6474号)
.tableHeader{background-color:#ABCDEF; 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高清数字化法庭专业庭审软件采购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6474号 采购目录: 货物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具有本项目生产或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2)具有本项目生产或经营的能力;(3)经检察机关查询并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4)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为“有效”状态。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7年11月20日 09:3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27日 11:00 工作时间 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一宫环岛南家居广场7楼701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答疑会时间: 2017年11月27日 15: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13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政务大厅3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17年12月13日 09:30 开标地址: 包头市政务大厅3楼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 东河区新中西路 采购人联系人: 弓立赫 采购人联系方式: 411185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恒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175号汇商广场13028号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49217714871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芳汀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人民法院 项目负责人: 闫瑛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5881087 采购文件: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高清数字化法庭专用庭审软件.doc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1,829,566.75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6362142 货物 批 1.0 高清数字化法庭设备及庭审软件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内蒙古恒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恒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