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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3月21日发布包头医学院购置教学专用实验室设备采购公告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6459号)
.tableHeader{background-color:#ABCDEF; 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医学院购置教学专用实验室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6459号 采购目录: 货物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能够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2、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资料; 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材料: 2.5.1投标产品应符合产品所属行业的国家标准或行业规范的要求; 3、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包括教学仪器经营范围; 4、为保证公平规定投标人的限制条件: 4.1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有多家投标人参加,只能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4.2投标人应当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 4.3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财务能力,有足够的资金来保证本项目的实施; 5、投标人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6、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不接受 7、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8、接受投标人类型:合格制造商或合格经销商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7年11月16日 18:3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23日 18:30 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钢铁大街7号正翔国际写字楼B8座十楼1002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08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17年12月08日 17:30 开标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 包头医学院 采购人地址: 包头医学院 采购人联系人: 王英 采购人联系方式: 716774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7号正翔国际B8座写字楼1001-1002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59201010010002915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行政主管部门: 财政局 项目负责人: 赵玉信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2795406 采购文件: 公告.doc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807,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6348542 货物 批 1.0 包头医学院购置教学专用实验室设备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医学院、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