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在报名单位注册)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至
,每个工作日上午
—
时,下午
—
时到内蒙古正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 5、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证明材料: (1)提供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按相关规定执行); (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原件(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出具日期在报名期内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近期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和近期经社保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7、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8、拟派的项目经理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及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同报名人一致); 9、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加盖投标企业鲜章的复印件1套并胶装成册,资料不全者,拒绝接收。
注:(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或其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一律不视为原件;(2)证件复印件的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提供的资料不合格而不予接收。(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正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9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808室
邮政编码:
010098
联 系 人:
曲金霞
联系电话:
0471-3249700
投标保证金账户
1、账户名称:
内蒙古正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内蒙古银行营业部
账    号:
110901201090022891
2、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采购单位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地    址:
内蒙古正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010060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0471-6550394
2018年10月25日
来源:内蒙古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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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内蒙古自治区 交通警察 营房 总队 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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