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23日发布包头市九原区林业局大青山南坡绿化一、二期及G6 高速公路和110 国道绿化后期养护PPP 项目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6518号)
.tableHeader{background-color:#ABCDEF; 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大青山南坡绿化一、二期及G6 高速公路和110 国道绿化后期养护PPP 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6518号 采购目录: 服务类/其他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下列要求: 1、 主体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 2、业绩要求: 申请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中国大陆地区拥有以下业绩,以单个项目或项目包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具有绿化建设项目(含养护工程)的施工经验。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3、资质要求:申请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等相关内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申请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6、对以上资格条件要求,申请人应提供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予以证明,经资格预审合格后,须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获取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三份;(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三份; (3)、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三份;注:招标公告内容以附件为准。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7年11月27日 09:0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04日 09:00 工作时间 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26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B座21层2113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17年12月26日 09:30 开标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B座21层2113会议室 采购人名称: 九原区林业局 采购人地址: 九原区政府西附楼三楼 采购人联系人: 苗培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688739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402561911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市传媒大厦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九原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韩静茹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2773244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docx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253,481,867.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6439601 服务 1 1.0 个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九原区林业局、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