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28日发布吉林省人防办红旗街人防工程管理办公室长春红旗地下商城保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吉林省人防办红旗街人防工程管理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红旗地下商城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长春红旗地下商城保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WTH00G19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海月 、张闯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17733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省人防办红旗街人防工程管理办公室 地址:长春市红旗街291号红旗地下商城 联系方式:宋先生 0431-858035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海月 、张闯 0431—81177334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绿地中央广场B8B栋1005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 标 公 告招标项目编号:FWTH00G19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红旗地下商城保洁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吉林省人防办红旗街人防工程管理办公室,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红旗地下商城保洁服务项目 2.2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1.5万㎡。 2.3招标范围:保洁服务等。 2.4服务地点:长春市红旗街291号红旗地下商城。 2.5招标控制价:每年服务预算43万元。 2.6服务期限:2019年4月30日至2021年4月30日。 2.7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是在吉林省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长财采购{2017}1544号】文件规定的已经入库的定点供应商,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保洁服务内容。 3.2 2016年至今有过至少一项类似服务项目业绩。 3.3 2016、2017年财务不亏损,出具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企业不亏损证明)。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和分包。 3.5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7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及法人行贿犯罪记录。 3.9 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29日至2019年4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到长春市南关区绿地中央广场B8B栋1005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1)法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信用中国良好信用记录网页版截图;(4)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该证明须包括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查询时间须是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至报名截止日期之间);(5)提供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入库的定点供应商名单;(6)2016、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9时,地点为长春市南关区绿地中央广场B8B栋1005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人防办红旗街人防工程管理办公室 地址:长春市红旗街291号红旗地下商城 联 系 人: 宋先生 电 话:0431-85803503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绿地中央广场B8B栋1005室 联 系 人:胡海月 、张闯 电 话:0431—81177334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是在吉林省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长财采购{2017}1544号】文件规定的已经入库的定点供应商,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保洁服务内容。3.2 2016年至今有过至少一项类似服务项目业绩。3.3 2016、2017年财务不亏损,出具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企业不亏损证明)。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和分包。3.5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6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3.7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8 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及法人行贿犯罪记录。3.9 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3月29日 09:00 至 2019年04月0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绿地中央广场B8B栋1005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1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4月1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南关区绿地中央广场B8B栋1005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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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商城 长春 工程 吉林省 人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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