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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3月29日发布于都县城市管理局于都县城区城市道路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智能收费及配套设施立体停车场特许经营权公开招标公告
赣州市隆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于都县城市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于都县城区城市道路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智能收费及配套设施立体停车场特许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于都县城区城市道路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智能收费及配套设施立体停车场特许经营权 项目编号:GZLX2019-YD-G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海荣 项目联系电话:1325707533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于都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于都县贡江镇滨江大道 联系方式:钟伟才 0797-6239132 157790491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赣州市隆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海荣 0797-6299308 代理机构地址: 江西省于都县贡江镇爱莲路58号(于都县财政局红绿灯路口往江边100米)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次项目将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完成系统建设和运营收费,政府只提供公共道路泊位资源或者公共停车场(含立体停车库),由中标人全额出资在于都县投资建设智能停车收费系统,并完成后期的运营收费。 本项目坚持服务民生为出发点,以需求、效果并重为导向,注重实效、惠及全民,同时为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公共基础建设,将采用公共服务购买模式完成系统的建设,在整个项目运作中,财政不出资金,由中标人出资完成智能停车系统建设,并负责系统完成后的收费运营,运营时间为10年,前4年收入全部归中标人,第5年中标人向政府上交不少于120万元,第6年起上缴费用按照每年10%的标准递增,合同到期后,设备完好无偿归采购人所有。如需继续运营,原中标人有优先权。 本次项目必须采用智能化的停车收费方式,须在停车泊位上安装车辆检测传感器,检测泊位状态,将检测到的信息发送到后台系统和手持终端上,收费人员通过手持终端进行巡检。系统须支持多种收费方式,包括手持终端刷卡缴费、微信公众支付等多种收费方式。 本次项目路内停车泊位主要分布于于都县主城区,城区建设3771个路内泊车位及3个立体停车场计279个车位(立体停车场包含汇金广场邻马子口河出口垂直循环式停车场、红旗大道商业局仓库升降横移式停车场和阳明路盐业公司仓库升降横移式停车场建设三个子项目,项目规划总停车位279个,其中汇金广场邻马子口河出口垂直循环式停车场项目位于滨江大道汇金广场,规划建设一座具备60个机动停车位规模的7层立体停车场。红旗大道商业局仓库升降横移式停车场位于红旗大道,规划建设一个具备136个停车位的5层立体停车库。阳明路盐业公司仓库升降横移式停车场位于阳明路,规划建设一个具备83个停车位的5层立体停车库),总计车位4050个(最终实施总数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增减,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为准),总投资约2386万元。所有路段泊位须全部安装车辆检测传感器,作为物联网的检测终端,可用于计时、计费、统计、提醒及诱导等多种用途,用智能化的方式对于都县停车泊位进行管理。 特许经营期限: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对该项目进行智能化建设,特许经营期限为10年,建设期6个月(每个月至少需完成600个泊位的建设)。 所有泊位建设由中标人自主投资,按照政府规划和设计要求建设并负责运营管理,中标人负责对模糊的停车泊位线进行重新施划,特许经营期限内新增智能停车泊位由中标人直接建设运营,运营期限与首批泊位经营期一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方法为在信用信息栏为输入企业名称然后点搜索一下);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方法为输入企业名称,执法单位填空白,处罚日期填空白至截止时点);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为“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http://hd.chinatax.gov.cn/xxk/)(查询方法为:输入纳税人名称后点查询;上述网站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公告发出之日到投标截止时间任意时点,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的上述三个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应为整个屏幕截图)。(2)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所投机械式停车设备须取得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机械式停车设备)(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内最少有一家企业提供);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内最少有一家企业提供)。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8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4月02日 08:00 至 2019年04月09日 23:3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赣州市隆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供应商可在(2019年04月02日至2019年04月09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在赣州市隆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23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4月23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于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将落实节能、环保、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来源:江西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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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于都县 经营权 机动车 招标公告 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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