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4月1日发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资产评估、拍卖及维修机构选择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受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资产评估、拍卖及维修机构选择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资产评估、拍卖及维修机构选择招标 项目编号:20190301-FW02-F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海鸥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57029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515号 联系方式:刘海鸥0431-8557029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0431-85832429-803 代理机构地址: 硅谷大街335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资产评估、拍卖及维修机构选择招标二标段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20190301-FW02-F1-3 一.招标条件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的委托,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资产评估、拍卖及维修机构选择招标二标段二次提供全过程的招标代理。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现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招标项目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资产评估、拍卖及维修机构选择招标二标段二次 2.2服务地点:吉林省内 2.3招标范围:二标段: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办公固定资产设备拍卖工作,同时按招标人要求完成其他相关任务。 2.4服务周期:3年。 2.5服务要求: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依法成立,且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须具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3.2近三年(2016-2018年度)内至少承担并完成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3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拍卖师资格。 3.4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3.5 经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被拒绝。 3.7投标人近三年(2015-2017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9年04月01日至2019年04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 (1)营业执照; (2)《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3)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4)项目负责人拍卖师资格证书; (5)开户许可证; (6)近三年(2015-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近五个月(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体现投标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及被授权人缴纳社保起止时间); (8)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网页截图证明(投标单位、法人、项目负责人);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www.gsxt.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及(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加盖公章; (10)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09A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04月22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08A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报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515号 联系人:刘海鸥 电话:0431-85570297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硅谷大街3355号联系人:刘工 办公电话:0431-85832429-803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依法成立,且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须具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3.2近三年(2016-2018年度)内至少承担并完成一项类似项目业绩。3.3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拍卖师资格。3.4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3.5 经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被拒绝。3.7投标人近三年(2015-2017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4月01日 08:30 至 2019年04月0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09A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2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4月2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08A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见标书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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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交通银行 吉林省 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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