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4月2日发布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气象局连山创建中国天然氧吧观测设备建设与数据采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清远市粤北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气象局的委托,对 连山创建中国天然氧吧观测设备建设与数据采集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25-201903-144001-0006 二、采购项目名称:连山创建中国天然氧吧观测设备建设与数据采集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18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 采购性质 完工期 最高限价 观测设备建设与数据采集服务 政府采购 签订合同后80日历天 ¥2,180,000.00元 (大写:人民币贰佰壹拾捌万元整)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均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所属期为2019年0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单位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9年0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19年0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2、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3、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资料。】 4、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流程及需提交的资料如下:(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国家税务登记证已转换为电子证书的,则需提供网上打印的证书;或已完成三证合一工作,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4月03日 至 2019年04月10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清远市粤北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国土大厦8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24日11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山分中心(详细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国土大厦8楼) 十、开标时间:2019年04月24日11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山分中心(详细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国土大厦8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4 月 03 日 至 2019 年 04 月 1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刘小姐 联系电话:0763-3839580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3-8730822 (二)采购代理机构 :清远市粤北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凤翔大道23号东方天城花园一号楼四层商业01号(自编A-401号) 联系人:欧捷 联系电话:0763-3839580 传真:0763-3839580 邮编:511500 (三)采购人: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气象局 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健康路24号 联系人:杨敏 联系电话:0763-8730822 传真:0763-8737200 邮编:513201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清远市粤北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