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外事服务职业高级中学校园智慧用电安全监管系统竞争性谈判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大庆市外事服务职业高级中学校园智慧用电安全监管系统项目组织采购,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型企业进行采购,其他类型企业谈判无效。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20190330
二、项目名称:大庆市外事服务职业高级中学校园智慧用电安全监管系统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谈判,不接受纸质谈判响应文件(除《原件(样品)检验登记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外),否则谈判无效。具体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2221
咨询电话:0459-6375655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大庆市外事服务职业高级中学校园智慧用电安全监管系统,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预算为:150,000.00元,参与竞争供应商谈判最终报价超出预算的谈判无效。详细需求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qgpc.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参与本项目谈判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
2、谈判现场,本项目要求故障电弧探测装置、灭弧式电气防火保护装置产品均必须满足三个及以上厂家,否则本项目废标。
3、本项目建议现场勘查:为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建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与采购单位联系进行现场勘察,如供应商不进行现场勘查,造成对项目内容理解错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联系人:王安玉 13836996166 联系电话:13836996166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六、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型企业进行采购。本项目对所投产品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如属于中、小、微型企业,则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部分。
(1)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中、小、微型企业的,且所投产品为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制造的货物,则需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不提供声明函的谈判无效。
(2)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中、小、微型企业的,且所投产品为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则需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二),提供声明函不齐不全的谈判无效。
七、获取文件须知
1、获取文件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4月9日17时0分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2019年4月9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的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下载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下载文件。
3、咨询电话:0459-6621366(周 静)
八、申请退出竞争程序及注意事项:
1、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竞争承诺书》,如果供应商已下载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竞争,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前,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已下载文件后无故未参与竞争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1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3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6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2、通过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无权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申请退还谈判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九、谈判保证金
(具体交纳方式见http://ggzyjyzx.daqing.gov.cn/downcenter/38287.htm?pa=3551)
1、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预交谈判保证金:1,500.00元,谈判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谈判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谈判保证金缴纳证明须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谈判文件中,否则,谈判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及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函应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谈判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010-88822574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0451-87193058/87193059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0459-6621159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459-6286075
3、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
户 名: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账号:23050166930000000031
行号:105265000553
注:填写汇款单时,需要标注项目编号或订单编码。
4、谈判保证金不允许串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须将保证金年卡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谈判文件中,保证扫描内容清晰可查,否则谈判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谈判(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谈判保证金的退还:谈判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未成交供应商请在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款申请,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款申请详细内容:未成交供应商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谈判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成交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签定后方可退该项目的谈判保证金。
7、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0459—4671759,传真:0459-6370158。
8、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成交方不按本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5)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中心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8)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一、预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9年4月10日9时30分,具体时间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谈判地点: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区。
十二、注意事项:
1、供应商请主动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daqing.gov.cn/)《交易信息》栏目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参与。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不需提供,参标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开标会上,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投标无效。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下载文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www.hljcg.gov.cn,点击进入“大庆”登记注册。
4、获取文件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无法下载文件;在开标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投标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联系政府采购网所属区县的采购管理办公室。
萨尔图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0459-6181578。
让胡路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0459-6888501。
龙凤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0459-6237315。
高新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0459-8106016 。
红岗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0459-4192221。
大同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0459-6165923。
具体要求请查阅http://ggzyjyzx.daqing.gov.cn/《办事指南》栏目——供应商参与投标指南。
5、本项目开标过程全程音视频监控,如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或个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视情况调阅监控录像进行审查。因此,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和个人不得对开标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开标过程,一经发现,投标无效,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经允许的除外)。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集中采购机构: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网 址:http://ggzyjyzx.daqing.gov.cn/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周 静_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459-6621366
采购单位:大庆市外事服务职业高级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大庆市红岗区南3路348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安玉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836996166
邮 编:163000
日期:2019年4月3日
项目需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参数/项目需求
型号
数量
1
智慧用电安全监管系统云平台
1.智慧用电安全监管系统应包含智慧用电安全监管云平台、Web终端显示系统、APP终端软件、电气安全终端设备。
2.手机APP软件应同时具有IOS版本和安卓版本。
3.智慧用电安全监管系统平台及手机APP应能展示剩余电流、温度、电流、电压电气安全参数的实时监测数据及变化曲线、历史数据及变化曲线、实时报警数据。
4.智慧用电安全监管系统平台应能管理终端设备,包括终端设备的运行状态、现场安装图片、故障信息、地址及地图位置分布信息、产品身份标识,便于发生报警后直观感知现场设备的情况和环境。
5.智慧用电安全监管系统平台应具备独立账号,设置不同的监管服务管理权限,便于分层次监控管理。
6.智慧用电安全监管系统平台能实时显示现场服务次数、排除隐患数、未排除隐患数、报警未处理数、常规巡检及产品维护服务数据。
7.智慧用电安全监管系统平台应能查阅报警处理记录(处理时间、现场图片、处理内容及结果)及设备维护记录(维护时间、现场图片、维护内容及结果),并做统计分析。
8.智慧用电安全监管系统具备通过手机APP对终端设备参数进行远程设定及修改功能,参数修改必须通过密码验证后方可进行修改以确保设备参数的安全性。
9.手机APP能查看每条报警设备的现场安装图片、地址及地图位置信息,以地图的形式展示所有设备的分布情况,便于快速掌握设备的基础信息。
10.手机APP能对每条报警记录,直接调取用电单位联系人的电话,并进行呼叫,便于紧急情况下能尽快通知用电单位。
11.手机APP能将电气安全隐患的报警处理、隐患排查、日常巡检服务过程录入云平台管理,记录内容包括:处理时间、现场图片、处理内容、处理结果,所有服务记录实现云端存档,便于对系统现场服务质量进行有效监督和统计分析。
12.平台及APP上均可以对电气安全隐患指数评分及综合排名,并可以根据不同月份和不同区域进行分别统计。
13.能对各个设备的电气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评分,并展示电气安全运行分析报告。
14.智慧用电安全监管系统平台的数据应能保存三年以上。
15.云平台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软件测试报告。
1
套
2
组合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1
监控探测终端产品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GB14287.2《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和GB14287.3《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的要求,并通过相应的消防3C认证。
1.适用对象要求: 220V-400V低压线路用电情况监测。
2.监控探测器应能同时探测剩余电流、四路温度、三相电流、三相电压等参数值功能,且产品可靠性高,抗干扰好。
3. 监控探测器必须可监控配电回路的四路温度信号,分别为L1相、L2相、L3相的断路器下方线缆(铜排)温度及零线线缆温度。
4.监控探测器应能显示出剩余电流值、4相线缆温度值、3相线缆的电流值、3相线缆的电压值及监控回路能耗值。
5.监控探测器的参数通过手机APP设定必须通过密码验证方可进行修改。
6.工作环境要求
工作电压(AC)220V50Hz,±20%,功耗<3W。
工作温度:-20℃~42℃。
工作湿度:10%~95%RH,无凝露。
7.采集终端外形要求:一体化设计,通信模块、电源模块、信号处理模块等内置,单壳体封装。
8.通信要求:需要通过无线方式将采集的数据实时传输到远程服务机房,支持2家(含电信)运营商的无线网络接入。
9.剩余电流报警设定值区间:100mA~1000mA
10.温度报警设定值区间:45℃~140℃
11.采集范围与精度要求
剩余电流:0~1000mA, 误差<5% 。
电 流:0~200A , 误差<5%。
温 度:0~140℃, 误差<5%。
200
A
2
套
3
组合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2
监控探测终端产品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GB14287.2《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和GB14287.3《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的要求,并通过相应的消防3C认证。
1.适用对象要求: 220V-400V低压线路用电情况监测。
2.监控探测器应能同时探测剩余电流、四路温度、三相电流、三相电压等参数值功能,且产品可靠性高,抗干扰好。
3. 监控探测器必须可监控配电回路的四路温度信号,分别为L1相、L2相、L3相的断路器下方线缆(铜排)温度及零线线缆温度。
4.监控探测器应能显示出剩余电流值、4相线缆温度值、3相线缆的电流值、3相线缆的电压值及监控回路能耗值。
5.监控探测器的参数通过手机APP设定必须通过密码验证方可进行修改。
6.工作环境要求
工作电压(AC)220V50Hz,±20%,功耗<3W。
工作温度:-20℃~42℃。
工作湿度:10%~95%RH,无凝露。
7.采集终端外形要求:一体化设计,通信模块、电源模块、信号处理模块等内置,单壳体封装。
8.通信要求:需要通过无线方式将采集的数据实时传输到远程服务机房,支持2家(含电信)运营商的无线网络接入。
9.剩余电流报警设定值区间:100mA~1000mA
10.温度报警设定值区间:45℃~140℃
11.采集范围与精度要求
剩余电流:0~1000mA, 误差<5% 。
电 流:0~200A , 误差<5%。
温 度:0~140℃, 误差<5%。
300A
3
4
组合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3
监控探测终端产品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GB14287.2《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和GB14287.3《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的要求,并通过相应的消防3C认证。
1.适用对象要求: 220V-400V低压线路用电情况监测。
2.监控探测器应能同时探测剩余电流、四路温度、三相电流、三相电压等参数值功能,且产品可靠性高,抗干扰好。
3. 监控探测器必须可监控配电回路的四路温度信号,分别为L1相、L2相、L3相的断路器下方线缆(铜排)温度及零线线缆温度。
4.监控探测器应能显示出剩余电流值、4相线缆温度值、3相线缆的电流值、3相线缆的电压值及监控回路能耗值。
5.监控探测器的参数通过手机APP设定必须通过密码验证方可进行修改。
6.工作环境要求
工作电压(AC)220V50Hz,±20%,功耗<3W。
工作温度:-20℃~42℃。
工作湿度:10%~95%RH,无凝露。
7.采集终端外形要求:一体化设计,通信模块、电源模块、信号处理模块等内置,单壳体封装。
8.通信要求:需要通过无线方式将采集的数据实时传输到远程服务机房,支持2家(含电信)运营商的无线网络接入。
9.剩余电流报警设定值区间:100mA~1000mA
10.温度报警设定值区间:45℃~140℃
11.采集范围与精度要求
剩余电流:0~1000mA, 误差<5% 。
电 流:0~200A , 误差<5%。
温 度:0~140℃, 误差<5%。
400A
1
5
灭弧式电气防火保护装置
1.必须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资质(CNAS标识)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通过电磁兼容测试的报告。
2.灭弧式电气防火保护装置应配置显示单元。
3.灭弧式电气防火保护装置应能实时显示线缆电流数值、电压数值、温度数值,以便现场观察。
4.灭弧式电气防火保护装置应能将电流、电压、温度等参数实时传送至电气安全大数据云平台。
5.当被保护线路发生短路或过载时,灭弧式电气防火保护装置应能切断电源并确保短路故障点不产生危险性电弧火花。
6.通过手机APP应能切断与接通灭弧式电气防火保护装置的输出供电。
7.通过手机APP能实现对灭弧式电气防火保护装置的远程自检、远程复位、远程消声等功能。
8.灭弧式电气防火保护装置应配置各类型指示灯,以判断保护器的短路、过载、故障以及电源供电状态。
9.灭弧式电气防火保护装置应具有手机APP远程修改设备信息功能。
10.灭弧式电气防火保护装置应配置声光报警功能,声光报警信号能手动解除,故障消除后,保护器可手动复位到初始监控状态。
11.灭弧式电气防火保护装置应能通过移动通讯网络接入电气安全大数据云平台。
12.灭弧式电气防火保护装置应具备国内知名保险公司的产品责任险保险单。
13.灭弧式电气防火保护装置应具备国内知名保险公司的电气火灾损失险保险单。
14.技术参数
工作电源:220V AC 50Hz
额定电流:40A
绝缘等级:>100MΩ
耐压等级:>1500V 60s
默认短路动作电流:>8*I
默认过载动作电流:>1.3*I
自耗功率:小于3W
相对湿度:10%~95%
报警声压级:>70dB
安装方式:背部螺丝固定安装
工作制和供电模式:24小时,现场供电
40
A
1
套
6
故障电弧探测装置
A.技术参数:
额定电压
AC220V/50Hz
电源波动
-15%~+10%
额定电流
63A
最大功率
2W
输出触点容量
5A
导轨式安装
导轨宽度:35mm±3
B.产品功能:
(1)故障电弧探测装置应执行GB14287.4-201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第4部分:故障电弧探测器》。
(2)报警性能要求:被探测线路在1s内发生14个及以上半周期的故障电弧时,探测装置应在30s内发出报警信号,点亮报警指示灯,报警指示应保持至手动复位。
(3)报警性能要求:被探测线路在1s内发生9个及以下半周期的故障电弧时,探测装置不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和控制信号,但可采取其他方式提示。
(4)探测器应设有一组控制输出,发出报警信号时,控制输出应在1s内动作。
(5)探测器在误报警试验过程中,模拟不同运行工况,不应发出报警和控制信号。
(6)探测装置应在负载抑制性试验过程中,应在30s内应发出报警及控制信号。
(7)探测装置应通过重复性试验,装置应在试验中显示正常、工作状态正常。
(8)探测装置应通过电压波动试验,装置应在试验中显示正常、工作状态正常。
(9)探测装置应通过绝缘电阻试验,装置应在试验中显示正常、工作状态正常。
(10)探测装置应通过泄露电源试验,装置应在试验中显示正常、工作状态正常。
(11)探测装置应通过电气强度试验,装置应在试验中显示正常、工作状态正常。
(12)探测装置应通过低温运行试验,装置应在试验中显示正常、工作状态正常。
(13)探测装置应通过恒定湿热运行试验,装置应在试验中显示正常、工作状态正常。
(14)探测装置应通过冲击试验,装置应在试验中显示正常、工作状态正常。
(15)探测装置应通过碰撞试验,装置应在试验中显示正常、工作状态正常。
(16)探测装置应通过振动(正弦)(耐久)试验,装置应在试验中显示正常、工作状态正常。
(17)探测装置应通过射频电磁场辐射试验(相当于IEC61000-4级别3),装置应在试验中显示正常、工作状态正常。
(18)探测装置应通过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装置应在试验中显示正常、工作状态正常。
(19)探测装置应通过静电放电试验(相当于IEC61000-4级别3),装置应在试验中显示正常、工作状态正常。
(20)探测装置应通过电快速瞬变脉冲群试验(相当于IEC61000-4级别3),装置应在试验中显示正常、工作状态正常。
(21)探测装置应通过浪涌试验(1.2/50μs~8/20μs)(相当于IEC61000-4级别3),装置应在试验中显示正常、工作状态正常。
(22)探测装置应能同时探测温度、电流、电压等参数值功能。
(23)探测装置可本地发出声光报警,便于快速锁定故障位置,提高维护效率。
(24)探测装置应能通过移动通讯网络接入电气安全云平台。
(25)探测装置须提供相关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6)探测装置的检测报告必须依据国标 GB14287.4-201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第4部分:故障电弧探测器》。
63
A
30
套
售后服务:
1、组合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灭弧式电气防火保护装置、故障电弧探测装置质保一年。
2、含智慧用电安全监管系统云平台一年服务费。
3、设备安装完毕后,如有设备发生报警,供应商服务团队需排查报警原因,出具现场整改方案。要求供应商在设备出现故障时采购单位电话报修后维修人员2小时内到达现场。
1
来源:黑龙江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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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大庆市 竞争性 外事 安全监管 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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