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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4月3日发布廊坊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服务及数据处理增设功能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勤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廊坊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廊坊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服务及数据处理增设功能项目公开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廊坊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服务及数据处理增设功能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Z1310001901582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国振 项目联系电话:1883362999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廊坊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 地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代艳华0316-607827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勤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范国振 18833629998 代理机构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的名称:廊坊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服务及数据处理增设功能项目公开招标 数量:1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符合以下条件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资格;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提供近一年中至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4、具有上一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证明【缴纳近1年至少3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原件(新成立2个月内的公司除外)】;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4月03日 08:30 至 2019年04月1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可在河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lf.hebpr.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08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5月08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lf.hebpr.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9年4月3日上午8:30至2019年4月10日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 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或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在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符号,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在【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投标人或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主体注册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因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并在开标现场提交: 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 ②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LFTF格式)一份(U盘、光盘等存储介质),密封提交; ③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肆份(A4纸打印并胶装),密封提交。 注:投标人登录“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文件下载】菜单,点击页面左上角【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按钮,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也可在文件下载详情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https://www.bqpoint.com/在下载栏目中搜索“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通知》公告链接: http://www.hebpr.gov.cn/zwgk/001001/001001002/20190305/2e987d81-8656-4c48-a7e2-5749d1cd559c.html.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包含: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5、本项目采用虚拟子帐号缴纳投标保证金,请仔细核对本公告中的分包信息与账号信息,投标单位缴纳保证金后可自主在【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保证金缴纳情况】菜单查询缴纳状态。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来源:河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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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廊坊 数据处理 不动产 招标公告 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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