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4月4日发布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英俊镇域内部分排污口(大顶子沟)治理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中唯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英俊镇域内部分排污口(大顶子沟)治理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英俊镇域内部分排污口(大顶子沟)治理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ZWHY2019-04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1858439567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莲花山大路1377号 联系方式:吕峰0431-844332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中唯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经理18584395675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深圳街3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英俊镇域内部分排污口(大顶子沟)治理项目施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2016-2018年度)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3.3投标人近三年(2016、2017、2018)财务状况良好,均不亏损。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6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3.7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办〔2017〕57号文件)。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3.10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相关文件和表格等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3.11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3.12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67.270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4月04日 08:30 至 2019年04月1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深圳街3号三楼会议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并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26日 13: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4月26日 13: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深圳街3号三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英俊镇域内部分排污口(大顶子沟)治理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英俊镇域内部分排污口(大顶子沟)治理项目施工。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工程。 2.3 项目地点: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域内。 2.4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后80天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市政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采购预算:667.2704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2016-2018年度)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 3.3投标人近三年(2016、2017、2018)财务状况良好,均不亏损。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7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办〔2017〕57号文件)。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相关文件和表格等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1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2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4日至2019年4月1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8:30时至11:00 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中唯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深圳街3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 6、企业法人、专职安全员及注册建造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7、企业近三年(2016、2017、2018)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16年-2018年之间的,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19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提供一份企业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8、企业近三年(2016、2017、2018)具有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并提供一体化工作平台业绩公示页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业绩真实性承诺书); 9、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10、外省企业需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 11、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1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4.2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4月26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深圳街3号三楼开标室。 6.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 每个标段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交易资源网及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招标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莲花山大路1377号 联 系 人:吕峰 电话:0431-8443325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唯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深圳街3号 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18584395675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见招标文件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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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长春 顶子 经济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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