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4月5日发布乌鲁木齐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公交车驾驶区域安装防护隔离设施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乌鲁木齐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公交车驾驶区域安装防护隔离设施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公交车驾驶区域安装防护隔离设施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新西招字[2019]03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静 王新荣 李华 项目联系电话:0991-582355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乌鲁木齐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饶新民 0991-873069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静 王新荣 李华0991-5823555 代理机构地址: 乌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乌鲁木齐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公交车驾驶区域安装防护隔离设施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乌鲁木齐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公交车驾驶区域安装防护隔离设施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公交车驾驶区域安装防护隔离设施安装项目 二、招标文件编号:新西招字[2019]0306 三、项目概况 3.1本次招标的安装防护隔离设施,各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生产和经营情况,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须满足每标段要求,但不可兼中兼得。 标 段 名 称 车 型 预算金额 第一标段 808辆公交车隔离防护设施加装改造 详细见招标文件 227.86万元 第二标段 513辆公交车隔离防护设施加装改造 166.79万元 第三标段 466辆公交车隔离防护设施加装改造 155.36万元 第四标段 420辆公交车隔离防护设施加装改造 118.44万元 3.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3隔离设施安装要求:必须满足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JT/T 1241-2019《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区防护隔离设施技术要求》的规定。 3.4安装完成时间:2019年6月10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2投标人应出具含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4.4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4.5信誉良好,具有独立履行合同能力和一定的资金与产品铺垫实力; 4.6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为同一人;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携带以上(4.1-4.4条)所有资格要求原件查验,并提交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五、报名时间:请于2019年04月08日至2019年04月12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8:00) 六、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包(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04月30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开标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乌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饶新民 电话:0991-873069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乌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联系人:王静 王新荣 李华 联系电话:0991-5823555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2投标人应出具含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4.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4.4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4.5信誉良好,具有独立履行合同能力和一定的资金与产品铺垫实力;4.6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为同一人;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68.4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4月08日 10:00 至 2019年04月12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乌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现场现金购买200.00/包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30日 11: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4月30日 11:00 六、开标地点: 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乌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国政府采购法
来源:新疆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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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乌鲁木齐市 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公共交通 公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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