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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4月8日发布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警训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警训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警训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RC2019S098(S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傅海军 项目联系电话:0431-8600707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光谷大街387号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傅海军,0431-860070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馨妍,0431-85112321-803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警训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JRC2019S098(S01) 1. 招标条件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警用训练设备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警训设备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哑铃组合、综合训练器、椭圆机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 2.3采购预算:250000.00元; 2.4采购范围:设备制造(采购)、包装、运输、安装及售后服务; 2.5供货地点:光机路和福源街交汇龙翔商务中心A座 2.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2.7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2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3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括采购内容且在有效期内;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5--2017年)经审计合格的财务报告(2015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只提供成立当年至2017年审计报告,2018年成立的公司不需要提供审计报告);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上一年度(2018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1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有效网页截图,否则无效; 3.12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13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9年 4月8日至2019年4月12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委托人身份证、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中国裁判文书网有效网页截图(以上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13时30分; 地点:长春市高新区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单位地址:光谷大街387号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傅海军 联系电话:0431-86007077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 联 系 人:王馨妍 联系电话:0431-85112321-803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2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的生产商或经销商;3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括采购内容且在有效期内;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5--2017年)经审计合格的财务报告(2015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只提供成立当年至2017年审计报告,2018年成立的公司不需要提供审计报告);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上一年度(2018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11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有效网页截图,否则无效;12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13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4月08日 08:00 至 2019年04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高新区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30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4月30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高新区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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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长春 招标公告 高新技术产业 设备采购 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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